體檢報告顯示我懷孕,可我三年前已經切除子宮_第10章 10我在父母家住了兩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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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父母家住了兩週後,第一次獨自下樓買東西。
小區門口有家早餐店。
老闆問:
“豆漿要不要加糖?”
我想了一下。
“加一點。”
從前陳浩總替我點無糖,說這樣對身體好。
我並不是非要喝甜的。
只是這一次,老闆問的是我。
我提著豆漿往回走,在樓下長椅上歇了一會兒。
傷口仍然會疼,走快了也會累。
我沒有因為拿到鑑定報告,就突然變成一個什麼都不怕的人。
有時半夜,我仍然會被關門聲驚醒。
仍然會下意識摸手機。
仍然會確認房門有沒有鎖。
但手機在我口袋裡。
家門鑰匙也在。
我低頭摸了摸,繼續往前走。
辦理離婚手續前,陳浩打過最後一次電話。
“以後工作、複診,你真的都不讓我參與了?”
“是。”
“你真的要一個人開始?”
“不是一個人。”
我看了一眼客廳。
母親正在擇菜,父親在整理檔案,吳敏發來的訊息停在螢幕上。
“我有家人,有朋友,也有我自己。”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那這些年,就一點也不算了?”
窗外有人曬被子。
陽光落在攤開的物品清單上。
“算。”
我說:
“所以我以前才會一次次算了。”
他沒有再出聲。
規定期限屆滿後,我們一起去領離婚證。
陳浩比我早到,手裡拿著一個檔案袋,裡面裝著剩下的證件和鑰匙。
工作人員問話時,他習慣性地先開口。
說了兩個字,又停住。
我回答自己的部分。
走出大廳,他把檔案袋交給我。
“保重。”
我接過來,檢查了一遍。
證件齊全。
鑰匙也在。
父親的車停在路邊。
我朝他走過去,沒有回頭。
後來,陳浩又發過幾次訊息。
有時說自己當時太慌。
有時說沒想到事情會那麼嚴重。
有時說,他只是捨不得。
我沒有再要求他用怎樣的措辭悔恨,也沒有逐條指出哪一句是在推卸。
能說清的,我已經說清了。
該辦的,也已經辦完了。
家庭群裡,王秀蘭的澄清仍然留著。
有人問我們到底還過不過日子。
後來又有人發了新的聚餐通知,訊息很快翻了過去。
我退出了那個群。
母親問:
“那些截圖要不要刪掉?”
“先留著。”
她點頭,沒有勸我徹底放下。
我把證據存進單獨的資料夾,關掉螢幕,陪她去陽臺收衣服。
我的外套已經曬乾了。
口袋裡那雙襪子被我拿出來,和其他衣物放到了一起。
複診那天,母親陪我到醫院門口。
護士問:
“家屬要一起進去嗎?”
“不用,我自己來。”
她遞給我登記表。
“既往手術史?”
我低頭寫下:
“三年前,子宮次全切除術。此次左側輸卵管異位妊娠,已處理。”
寫完後,我在“緊急聯絡人”一欄填上母親的名字。
護士接過表格。
“需要新增配偶嗎?”
“不需要。”
“確定嗎?”
“確定。”
她點頭,將陳浩的名字從緊急聯絡人一欄劃掉。
那一瞬間,我忽然想起前世。
我躺在門後,連一通求救電話都撥不出去。
那時我以為,我只是缺一個相信我的丈夫。
現在我才明白。
我缺的不是丈夫的相信。
我缺的是在任何人不相信我時,仍然能夠替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護士叫我的名字:
“許女士,可以進來了。”
我推門進去。
這一次,沒人搶著替我回答。
沒人要求我先證明,自己值得被救。
我也終於可以親口告訴自己:
許寧,你活下來了。
不是因為誰終於相信你。
是因為這一次,你先選擇了相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