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如颱風過境_第十章 10案件拖了將近一年

愛如颱風過境發布時間:2026-09-24作者:雲舒

第十章

10

案件拖了將近一年。

這一年,微瀾文化從十幾個人,變成了三層辦公樓。

沈棲拍完《霜河》,又接了腕錶品牌新線代言。

《演員入局》也重新邀請她做飛行導師。

節目播出那晚,彈幕全是:

“原來真演員坐在那裡,不用吼也有分量。”

嚴泊導演在採訪裡說:

“有些光不是營銷打出來的,是人本身站得住。”

我看著螢幕,第一次覺得心口那塊舊傷鬆了一點。

顧沉野的判決下來時,是深秋。

合同詐騙、侵犯商業秘密、名譽侵權相關民事賠償,數罪併罰後,他被判了刑。

梁啟嶽因為偽造電子簽名、職務侵佔、合同詐騙,被判得更重。

阮晴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參與侵犯商業秘密,也付出了代價。

判決書很長。

長到足夠把他們曾經的風光,一頁頁釘死。

民事賠償到賬那天,陳默問我:

“知微姐,爽嗎?”

我想了想。

“不算爽。”

只是終於乾淨了。

我把顧沉野相關的最後一份檔案歸檔。

沒有刪照片。

也沒有懷念。

只是封存。

人這一生,總會有幾年喂錯了東西。

不必天天盯著狗盆看。

星曜撐到年底,終於撐不住了。

核心藝人走了大半。

專案黃了七成。

投資人急著止損,把債權和股權打包出售。

我以微瀾文化的名義,接下了收購案。

簽字那天,我回到星曜舊樓。

前臺換了人。

牆上那張顧沉野的巨幅海報,已經被撤掉。

只剩一塊淺色印子。

我曾經在這棟樓裡熬過無數夜。

替顧沉野改通稿,替梁啟嶽做融資材料,替星曜一個又一個藝人談機會。

那時所有人都叫我許總。

可真正決定分配時,他們又覺得我只是一個經紀人。

可以被替代。

可以被犧牲。

可以被一腳踢開。

現在,收購協議擺在桌上。

對方代表把公章推給我,神色複雜。

“許總,星曜以後就交給你了。”

我蓋章。

聲音清脆。

像某個舊時代終於落鎖。

離開會議室時,我經過原來的辦公室。

阮晴曾經想搶的那間。

裡面已經清空。

陽光照進來,落在空蕩蕩的地板上。

陳默問我:

“要搬回來嗎?”

我搖頭。

“不了。”

“微瀾那邊挺好,朝南,採光足。”

幾個月後,頒獎季又來了。

沈棲憑《霜河》入圍最佳女主。

紅毯前,她緊張得一直整理裙襬。

我替她別好胸針。

她低聲問:

“許總,如果拿不到獎呢?”

我笑了笑。

“那就下次再拿。”

“演員的路,不是一座獎盃決定的。”

她點點頭,深吸一口氣,走向燈光。

我站在鏡頭外。

和很多年前一樣。

不同的是,這一次,我不再等誰回頭公開我。

也不再需要誰把掌聲分給我。

燈亮起。

人群歡呼。

我低頭看了眼手機。

新聞推送彈出來。

顧沉野在獄中提起上訴,被駁回。

我劃掉通知。

抬頭時,沈棲已經站在紅毯盡頭,轉身衝我笑。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

我親手關掉的,從來不是自己的燈。

是那些不配被照亮的人。

而我的路,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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