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錯十五年,姐姐把我寵成寶_第7章
??道里的聲控燈忽明忽暗,我回頭瞧了眼那扇熟悉的門,淚珠噴湧而出。
再見了,我親愛的家人。
再見了,我這輩子最快樂的日子。
一路南下,耳邊還是熟悉的轟鳴聲,可我的心情早就全然不同了。
一到家,養父二話沒說,抬手就是一個耳光。
我臉上火辣辣地疼,血珠從嘴角滲了出來。
「賤貨!還要我三催四請才肯回來?我瞧你是出去一趟,心野了!
怎麼樣?人家也不願意要你吧?要不然你是親生的,怎麼還是你夾著尾巴回來了?」
我沒說話,這段時間我早就想明白了。
有些事,跟他這種人是講不通的。
「你還敢給我擺臉子?」
養父抬手還要打,養母連忙拉住他。
「別打她了!過幾天就要辦喜事了,你把她的臉打壞了,回頭人家不要了怎麼辦?」
養父這才放下手,挑隱蔽的地方狠狠掐了我幾把,隨後把我鎖進了雜物間。
「結婚之前你就住在這吧!少出來丟人現眼!」
我縮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牆角的化肥袋散發著刺鼻的味道,窗戶縫裡灌進的寒風凍得我發抖,可我心裡卻沒那麼難受。
至少,周晴不用回來了。
她那麼驕傲、那麼鮮活,要是被逼著嫁人,該有多絕望啊。
13
被鎖在雜物間的第三天,院子裡冷不丁傳來震天的吵鬧聲。
我心想,今天應該就是我的出嫁之日吧?
可下一秒,雜物間的門被砸開,一道熟悉的身影衝了進來,竟然是周晴。
她一把將我摟進懷裡:「你個傻子!誰讓你跑回來的?」
我愣在原地,淚珠瞬間決堤。
「周晴?姐!你怎麼來了?你、你快走!」
周晴推了我一把:
「走個屁!你一聲不吭跑回來,知不知道我們急成了什麼樣?我和爸媽差點把車站翻過來!
幸虧爸爸找人恢復了你手機裡的訊息,我們這才發覺你始終受這對狗男女威脅。」
爸爸緊跟著衝進來,瞧見我嘴角的淤青,雙眼瞬間紅了。
「你這孩子是不是傻?啊?出了這麼大的事咋不告訴我們?你才十五歲啊,一個人壓著這麼重的秘密,你晚上能睡安穩嗎?」
養父拖著傷腿追進屋:
「你們這是私闖民宅!還敢打人!信不信我報警抓你們?」
爸爸冷哼一聲:
「用不著你報!我早就報了,就瞧警察到底抓誰了!」
養母被媽媽薅著頭髮拖進來,整個人狼狽不堪卻還在撒潑。
「當然是抓你們!光天化日之下,你們竟然敢搶孩子?改娣是我的女兒!我想讓她嫁誰就嫁誰!」
媽媽重重抽了她一巴掌。
「放屁!她是我女兒!再說你也配當媽?當年抱錯孩子並非你的錯,但你虐待孩子、賣女兒換彩禮,就該??!改娣是我親生的,周晴也是我們養了十五年的寶貝,你一個都別想要!」
養父急了:
「你們別太過分!我養了她十五年,你們總得給我留一個!要麼她留下嫁人,要麼把那個賠錢丫頭給我換回來!」
我爸朝他臉上啐了一口:
「我呸!你也配提「養」字?你們把她當人看了嗎?鎖在雜物間、打她罵她、逼她嫁人,你這叫養?你這是投資!」
就在這時,警笛聲由遠及近,幾個警察衝進院子。
「誰報的警?」
養父立馬抱著傷腿叫喚起來:
「警察同志!他們上門搶我的孩子,還打我,快把他們抓起來!」
我爸早有準備。
他揮揮手,一個穿西裝的男人走上前,遞給警察一疊材料。
「警察同志,我們是報案人。這位沈先生涉嫌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拐賣兒童,這些是證據,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證人證言一應俱全。」
警察翻看材料時,養母還在掙扎:
「不是的!這些都是她自願的!我們沒逼她!」
我從爸爸身後走出來,嗓音雖然顫抖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我並非自願的。他威脅我,朝我要錢,還講如果我不回來,他就要去東北抓周晴。
他把我鎖在這邊,不讓我出門,逼我嫁人,我今年才十五歲。」
真相大白,警察直接把養父養母拷走了。
養父還在嘶吼:「我不服!我養了她十五年,她就得報答我!」
爸爸摟著我的肩,嗓音擲地有聲:「報答?去笆籬子裡等著我老姑娘好好報答你吧!」
最終,法院宣判:
養父因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拐賣兒童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
養母因共同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但因為小弟還在哺乳期,緩期執行。
周晴的撫養權正式判給我爸媽,他們再也沒有機會傷害我們了。
重回東北的那日,太陽正暖。
爸媽帶著我和周晴去派出所遷戶口,還給我改了名字,叫周寧。
媽媽笑著摸摸我的頭:「晴晴是明朗,寧寧是安寧,你們倆姐妹,一動一靜,正好互補。」
我捏著新身份證,淚珠再次落了下來,卻不再是因為難過。
從此,沈盼娣消失了。
我的名字不再承載著對別人的期盼。
我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