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友回家,我媽讓我把女友讓給弟弟_第十章 10火鍋店裡熱氣騰騰

帶女友回家,我媽讓我把女友讓給弟弟發布時間:2026-08-17作者:年年

第十章

10

火鍋店裡熱氣騰騰,毛肚下鍋七上八下,蘇城給我倒了滿滿一杯啤酒,泡沫溢位杯沿流到桌上。

“乾杯。”他舉起杯子,“慶祝宋遠洲重獲新生。”

我端起杯子和他碰了一下,玻璃撞擊的聲音清脆好聽。

“乾杯。”

那天晚上我喝了三瓶啤酒,比過去五年的總和還要多。

喝到最後,我趴在桌上,對蘇城說了一句真心話。

“這五年,我以為我是在談戀愛,其實我就是在給她當保姆。”

蘇城紅著眼睛罵了一句,又給我倒了一杯。

我沒有再說下去。

但我知道,從今往後,我不會再給任何人當保姆了。

一個人獨美,挺好的。

一個半月後,我搬進了自己新租的公寓。

一室一廳,四十平米,不大,但全是我自己的。

陽臺上種了我自己挑的花,廚房裡擺了我喜歡的餐具,客廳的牆上掛了我出差時在景德鎮淘來的瓷器。

我重新開始讀書。不是因為工作需要,而是單純地享受。床頭櫃上堆了七八本,每天晚上睡覺前翻幾頁,心裡平靜得像一潭湖水。

工作上,我接手的大專案推進得很順利,老闆在全員會議上點名表揚了我兩次,還說年底的晉升名單裡有我的名字。

我的生活正在一點一點地回到正軌。

而在另一邊,林薇和宋遠帆的新婚生活,也上軌道了。

只不過上的是一條通往深淵的軌道。

最先出問題的是家務。

林薇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有做過家務。

不是她不願意,是她根本不需要。

我什麼都包了,從做飯洗碗到拖地洗衣服,從交水電費到給她媽買生日禮物,她只需要安心上班,回家就有熱飯等著。

時間一長,她就習慣成自然了,覺得一個家本來就是這樣的。

可宋遠帆哪裡是會做家務的人。

他連自己的內褲都是我媽幫忙洗的。

結婚第三天,林薇就發現不對勁了。

她上了一天班回家,推開門,客廳的燈是亮著的,但沒有人迎接她。

沙發上堆著外賣盒子,茶几上的零食袋散落一地,電視還開著,不知道放了多久。

宋遠帆窩在沙發裡刷手機,看到她回來了,抬頭衝她甜甜地笑了一下:老婆你回來啦。”

“嗯。”

林薇換了拖鞋走進來,看著茶几上的一片狼藉,眉頭不自覺地皺了起來。

“這些你收一下吧。”

“好。”宋遠帆應了一聲,但身體紋絲不動,繼續刷手機。

林薇去洗了個澡出來,茶几還是那個茶几。

“遠帆,我說讓你收一下。”她的語氣加重了一點。

宋遠帆抬起頭:“我今天不舒服嘛,你幫我收一下怎麼了?”

林薇被這句話噎住了。

她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反駁,但發現自己確實無從反駁。

她沉默地走過去,把外賣盒子扔進垃圾桶,把零食袋攏了攏扔進茶几下面的抽屜。

做完這些,她開啟冰箱想找點吃的,發現冰箱裡空空蕩蕩,只有幾盒酸奶和半瓶老乾媽。

“你沒買菜?”她轉身看向沙發上的宋遠帆。

“我不會買菜呀。”宋遠帆理直氣壯地說,“以前都是我媽買的。”

林薇深吸了一口氣,告訴自己新婚燕爾,忍一忍就算了。

她拿出手機,點了兩份外賣。

這只是開始。

接下來的日子,林薇發現她的新婚丈夫不會做的事情,遠比他會做的事情多得多。

他不會用洗衣機,第一次洗衣服把深色和淺色混在一起,把林薇所有白色的襯衫都染成了灰粉色。

他不會拖地,說拖把太重拿不動,拖了兩下就喊腰疼。

他不會煮飯,唯一會用的廚房電器是燒水壺,連微波爐熱飯都能熱糊。

他甚至連快遞都不會取,每次快遞到了就打電話讓林薇下班的時候順便帶上來,不管她那天加班到幾點。

林薇每天下班回家,面對的是一個比辦公室還要讓人崩潰的戰場。

沙發上永遠堆著沒疊的衣服,水槽裡永遠泡著沒洗的碗,地上永遠有掃不完的頭髮絲。

她忙了一天還要回家收拾,收拾完了外賣還沒到,餓著肚子等到九點多才吃上一口冷掉的盒飯。

而她的新婚丈夫呢?

坐在沙發上追劇,捧著手機傻笑。

“遠帆,你能不能學一下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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