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碎一個碗被親媽拋棄,三十年後她求我救命_第10章 景川集團穩定後
第10章
景川集團穩定後,我將父親陸景川名下的一半遺產,捐給了失蹤兒童援助中心。
我沒有沿用沈清嵐那隻虛假的慈善基金。
新基金叫“回家”。
每一筆善款去向都在官網公開,接受所有人監督。
成立儀式那天,有記者問我,為什麼要取這個名字。
我想起三十年前那個雨夜。
七歲的我縮在廣告牌後面,一遍遍告訴自己,媽媽會回來接我。
我等到天亮,也沒等來她。
“因為有些孩子不是不想回家。”
“他們只是找不到路。”
記者又問我,是否還願意承認沈清嵐是自己的母親。
我看向臺下。
養父穿著一套不太合身的西裝,正緊張地替養母整理衣領。
養母嫌他手笨,卻一直緊緊握著他的手。
他們坐在最普通的位置,卻給了我最安穩的家。
“血緣上,她是。”
“其他方面,不是。”
儀式結束後,養父母拉著我回了縣城。
早餐店門口那桶紅油漆早已洗乾淨,牆面重新刷成了淺黃色。
養父堅持不肯關店。
他說幹了一輩子,突然閒下來,骨頭都癢。
第二天早上五點,他就把我從床上喊起來,讓我幫忙和麵。
我睡眼矇矓地走進廚房,不小心碰掉了一隻碗。
碗落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清脆的響聲讓我瞬間僵在原地。
三十年前的耳光,似乎又落在臉上。
我下意識後退了一步。
養父從灶臺後面探出腦袋。
“割著手沒?”
我搖頭。
養母拿著掃帚走過來,嘴裡唸叨了一句。
“碎碎平安。”
她掃走碎片,又塞給我一隻新碗。
沒有人罵我廢物。
也沒有人嫌我丟臉。
更沒有人把我丟在路邊。
養父把剛出鍋的糖糕夾進盤子裡。
“快吃,涼了就不脆了。”
我咬了一口。
還是小時候的味道。
有客人認出了我,驚訝地問:
“周總這麼大的老闆,還回來幫爸媽賣早餐啊?”
我媽先笑了。
“什麼周總不周總的。”
“回了家,就是我閨女。”
我低頭繼續盛豆漿,嘴角怎麼也壓不住。
三十年前,我弄丟了回陸家的路。
三十年後我才知道,那條路根本不值得找。
真正的家,從來不是一棟豪宅,也不是一份血緣證明。
是你打碎碗時,有人先問你受沒受傷。
是你哭得再難看,也不會有人嫌你晦氣。
是無論你優秀還是普通,都有人願意留一盞燈,等你回來。
至於沈清嵐,她用一輩子擠進豪門,又用親生女兒和丈夫的命運換來體面。
最後,她失去了股份、名聲、自由,也失去了她最看不起的那個窩囊廢女兒。
而那個只會哭的小女孩,早就不需要她了。
因為我已經有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