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換電驢,我把表哥一家送上法庭_第十二章 12王美鳳請的那個吳德勝沒來
第十二章
12
王美鳳請的那個吳德勝沒來,換了個年輕女律師,大概是吳德勝自己都覺得這案子沒法打,臨時甩了出去。
新律師的辯護策略跟沈檸預判的差不多,先否認洩露隱私,再試圖往道德層面引。
“我的當事人只是在情緒激動下提到了原告的工作單位,這些資訊在原告的社交賬號上均可公開查詢,不構成侵犯隱私。”
沈檸不慌不忙,開啟筆記型電腦,投屏展示了那段直播錄屏。
畫面裡,王美鳳清清楚楚地念出了我的手機號和詳細住址,連門牌號都沒落下。
法庭裡安靜了兩秒。
法官問王美鳳:“被告,你在直播中是否公佈了原告的手機號和家庭住址?”
王美鳳張了張嘴,下意識看向她律師。
律師的表情有些尷尬,低聲跟她說了一句什麼。
王美鳳咬了咬牙,梗著脖子說:“我是說了,但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著急了......”
“是否故意不影響侵權事實的成立。”法官面無表情地記了一筆。
接下來輪到沈檸舉證。
她把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的檢測報告、網上侵權內容的公證書、派出所的報案記錄,一樣一樣地呈上去。
每一樣都是鐵打的證據,環環相扣,沒有任何模糊地帶。
王美鳳的律師試圖反駁,說她方當事人釋出的內容基於真實情感表達,不構成惡意誹謗。
沈檸等她說完,不緊不慢地接了一句:“基於真實情感表達,不代表可以編造事實、隱瞞醉駕真相、將責任轉嫁給與事故無關的第三方。”
“被告在影片中明確聲稱原告不借車導致被告兒子出事,但事故認定書顯示,事故原因是被告兒子醉酒駕駛且超速追尾,與原告是否借車不存在因果關係。”
“被告不僅在網上散佈不實資訊,還在直播中煽動網友對原告進行人肉搜尋和騷擾,導致原告門口被扔垃圾、公司被打電話投訴,這些行為已經超出了情感表達的範疇。”
法官點了點頭,記了幾筆。
王美鳳坐在被告席上,臉色從白到紅,從紅到青。
她大概想發言,被她的律師按住了。
最後陳述環節,王美鳳沒忍住,站起來就開始哭。
“法官,我就是個當媽的,我兒子臉都花了,她連句道歉都沒有......親戚之間借個車,她死活不肯,這不是存心的是什麼......”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被告,請就案件事實陳述,不要發表與本案無關的言論。”
王美鳳被噎住了,坐回去的時候腿都有點軟。
林浩在旁聽席上低著頭,始終沒說話。
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法官宣佈擇日宣判。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得我眯了眯眼。
沈檸拍了拍我的肩:“證據鏈完整,等判決就行。”
我點了點頭,正要走,身後傳來王美鳳的聲音。
“遲念!你以為你贏了?你等著,這事沒完!”
我沒回頭,騎上我的小電驢,擰動電門,風從耳邊掠過,把她的聲音吹散了。
上輩子她說的話比這難聽一萬倍,我已經不在乎了。
判決書下來得比我預想的快。
一週後,法院作出判決。
王美鳳侵犯名譽權和隱私權成立,判令其公開道歉三十天、刪除所有侵權內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五千元,並禁止以任何方式騷擾原告及其家屬。
如果違反,可申請強制執行。
王美鳳沒上訴。
不是她認輸了,是她的律師明確告訴她,上訴只會維持原判,還要多交一筆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