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剛發朋友圈曬娃,我立刻報警說她已經死了_第11章 11行李箱里是林語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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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箱裡是林語桐。
我的妻子。
浩浩的母親。
法醫鑑定,死亡時間大概48小時前。
兇手趙亞楠。
一個月前以開花店為名搬進了我們樓下。
三十四歲,有過兩次因跟蹤罪被起訴的記錄,均因證據不足撤案。
她不是隨機作案。
她盯上林語桐很久了。
警方在她租的花店地下室裡找到了一面牆的照片。
全是我們一家三口的日常,出門買菜、推嬰兒車、在陽臺上晾衣服。
最早的一張拍攝於四個月前。
她花了三個月研究林語桐。
研究她的說話方式、走路姿態、生活習慣。
她甚至搞到了林語桐的舊手機,翻遍了裡面所有的聊天記錄。
她知道浩浩叫林遠浩。
她知道岳母愛燉排骨。
她知道我出差的精確時間。
她唯一沒能學會的,是用左手。
一個右利手的人可以刻意用左手寫字、用左手拿筷子。
但在下意識裡,比如抱起一個一歲的孩子的時候。
她的身體會自動切換回最本能的那隻手。
那張陽臺上的照片暴露了她。
夕陽把她和浩浩的影子拉得很長,每一根手指都清清楚楚。
右手託底,左手護背。
我岳母大概也發現了什麼。
也許是她半夜起來喝水的時候用右手開的冰箱門,也許是她切水果時握刀的手不對。
一個母親看自己的女兒,有些東西不需要用腦子想,身體就會告訴她不對。
她打了那通電話,以為是打給女兒求救。
接電話的是兇手。
十四秒後,她從四樓的窗戶掉了下去。
岳母活了下來。
顱內手術做了七個小時,在ICU住了二十三天。
醒來之後她說的第一句話是:
“那個人倒水的手不對。”
浩浩什麼都不知道。
他在那兩天裡被一個陌生人抱著、喂著、哄著睡覺。
他甚至對著那個人笑了。
因為一歲的孩子分不清誰是媽媽,他只知道誰在抱他。
我後來經常想,如果那天我沒有把那張照片放大。
如果我沒有注意到那隻手。
如果我像所有人一樣,覺得那條朋友圈只是一個溫馨的日常。
那我後天回到家的時候,迎接我的會是什麼?
我不敢想。
周隊長後來跟我喝過一次酒。
他喝多了,說了一句話。
“幹了十五年刑偵,第一次覺得最厲害的刑偵手段不是技術。”
我問他是什麼。
他說:
“是一個人願意為另一個人,把每一個細節都記在心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