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把三萬大衣讓給弟媳後,我停了全家的共享副卡_第10章 10三個月後

10

三個月後。

海城市基層人民法院。

法官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敲響了手裡的法槌。

“砰”的一聲。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下來。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大多是來看熱鬧的。

我坐在原告席,背挺得筆直。

目光平靜地看著對面被告席上的三個人。

我媽王翠萍縮在椅子裡,眼神躲閃。

她的頭髮比三個月前白了不少,衣服也皺巴巴的。

弟弟王浩低著頭,一句話不說。

他的臉上滿是胡茬,整個人憔悴了一圈。

弟媳李娟咬著嘴唇,臉色發白。

她的手指緊緊抓著椅子扶手,指節都泛白了。

法官翻開判決書,念出最終結果。

“本院認為,被告王翠萍、王浩、李娟未經許可,佔有並穿著原告所有的高定展品,造成不可逆損壞。判決如下:三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財產損失十八萬元。”

法官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每一個字都清晰有力。

蓋著鮮紅公章的民事判決書,分別遞到了原被告雙方手中。

我接過判決書,看著上面的法院印章和法官簽名。

旁聽席上,弟媳拿著判決書,痛哭流涕。

她從包裡掏出一份揉皺的離婚協議書,砸在弟弟臉上。

“我不背這個債!這日子沒法過了!”

“簽字!今天就去民政局!”

弟弟沒有躲。

他只是木然地看著那份離婚協議,眼神空洞。

我媽想要上前勸說,被法警攔住了。

“庭審結束前,請保持安靜。”

判決生效後,他們仍沒還錢。

執行法官啟動了強制執行程式。

弟弟再想買高鐵票時,螢幕上只剩紅色提示:

【您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

他試了好幾次,每次都是同樣的提示。

他的手機、銀行卡、支付賬戶全部被限制。

連網約車都叫不了。

同一時間,老家縣城。

我媽拖著一個破爛的編織袋,在街頭的垃圾桶裡翻找著紙皮和塑膠瓶。

她要賺每天的飯錢,還得躲催收。

路過的人指指點點,她只能低著頭繼續翻找。

她看著手裡撿來的半個紙箱子,眼淚混著灰塵流下來。

“早知道就不去惹她了......”

她的聲音在空蕩的街頭顯得格外淒涼。

海城CBD商圈。

原公司HR主管王姐拿著簡歷,從一家獵頭公司走出來。

她看著手機裡剛剛收到的拒信。

處理結果傳到合作獵頭那裡,她三個月沒找到工作。

每一次面試都會被問到離職原因。

每一次她都只能含糊其辭。

而我,正穿著新買的定製職業裝,走進新總部的大樓。

陽光透過全景落地窗灑在大理石地面上。

前臺的行政助理微笑著遞上一份檔案。

“林總監,這是下個季度的預算案,請您簽字。”

我接過檔案,看了一眼胸前帶有“公關總監”頭銜的新工牌。

簽下自己的名字。

字跡工整有力。

回到獨立的辦公室。

我開啟抽屜,將一份蓋著律所公章的《贍養義務邊界法律諮詢意見書》放進檔案袋。

法律該盡的,我盡;他們欠下的債,不是我的。

我關上抽屜。

走到落地窗前。

腦海裡閃過三個月前,那件被撐破後腰的十八萬高定大衣。

洗手間垃圾桶裡那瓶被用來擦腳的三千塊面霜。

還有我媽理直氣壯的那句“一家人不分彼此”。

現在。

它們都變成了實打實的代價。

壓在那些以為可以肆意揮霍別人勞動成果的人身上。

我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

溫度剛好。

窗外,陽光灑滿整座城市。

高樓林立,車水馬龍。

我靠在窗邊,露出一個輕鬆的微笑。

不是報復的快感。

是終於放下的釋然。

從今天起。

我只為自己而活。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