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把三萬大衣讓給弟媳後,我停了全家的共享副卡_第10章 10三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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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
海城市基層人民法院。
法官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敲響了手裡的法槌。
“砰”的一聲。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下來。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大多是來看熱鬧的。
我坐在原告席,背挺得筆直。
目光平靜地看著對面被告席上的三個人。
我媽王翠萍縮在椅子裡,眼神躲閃。
她的頭髮比三個月前白了不少,衣服也皺巴巴的。
弟弟王浩低著頭,一句話不說。
他的臉上滿是胡茬,整個人憔悴了一圈。
弟媳李娟咬著嘴唇,臉色發白。
她的手指緊緊抓著椅子扶手,指節都泛白了。
法官翻開判決書,念出最終結果。
“本院認為,被告王翠萍、王浩、李娟未經許可,佔有並穿著原告所有的高定展品,造成不可逆損壞。判決如下:三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財產損失十八萬元。”
法官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每一個字都清晰有力。
蓋著鮮紅公章的民事判決書,分別遞到了原被告雙方手中。
我接過判決書,看著上面的法院印章和法官簽名。
旁聽席上,弟媳拿著判決書,痛哭流涕。
她從包裡掏出一份揉皺的離婚協議書,砸在弟弟臉上。
“我不背這個債!這日子沒法過了!”
“簽字!今天就去民政局!”
弟弟沒有躲。
他只是木然地看著那份離婚協議,眼神空洞。
我媽想要上前勸說,被法警攔住了。
“庭審結束前,請保持安靜。”
判決生效後,他們仍沒還錢。
執行法官啟動了強制執行程式。
弟弟再想買高鐵票時,螢幕上只剩紅色提示:
【您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
他試了好幾次,每次都是同樣的提示。
他的手機、銀行卡、支付賬戶全部被限制。
連網約車都叫不了。
同一時間,老家縣城。
我媽拖著一個破爛的編織袋,在街頭的垃圾桶裡翻找著紙皮和塑膠瓶。
她要賺每天的飯錢,還得躲催收。
路過的人指指點點,她只能低著頭繼續翻找。
她看著手裡撿來的半個紙箱子,眼淚混著灰塵流下來。
“早知道就不去惹她了......”
她的聲音在空蕩的街頭顯得格外淒涼。
海城CBD商圈。
原公司HR主管王姐拿著簡歷,從一家獵頭公司走出來。
她看著手機裡剛剛收到的拒信。
處理結果傳到合作獵頭那裡,她三個月沒找到工作。
每一次面試都會被問到離職原因。
每一次她都只能含糊其辭。
而我,正穿著新買的定製職業裝,走進新總部的大樓。
陽光透過全景落地窗灑在大理石地面上。
前臺的行政助理微笑著遞上一份檔案。
“林總監,這是下個季度的預算案,請您簽字。”
我接過檔案,看了一眼胸前帶有“公關總監”頭銜的新工牌。
簽下自己的名字。
字跡工整有力。
回到獨立的辦公室。
我開啟抽屜,將一份蓋著律所公章的《贍養義務邊界法律諮詢意見書》放進檔案袋。
法律該盡的,我盡;他們欠下的債,不是我的。
我關上抽屜。
走到落地窗前。
腦海裡閃過三個月前,那件被撐破後腰的十八萬高定大衣。
洗手間垃圾桶裡那瓶被用來擦腳的三千塊面霜。
還有我媽理直氣壯的那句“一家人不分彼此”。
現在。
它們都變成了實打實的代價。
壓在那些以為可以肆意揮霍別人勞動成果的人身上。
我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
溫度剛好。
窗外,陽光灑滿整座城市。
高樓林立,車水馬龍。
我靠在窗邊,露出一個輕鬆的微笑。
不是報復的快感。
是終於放下的釋然。
從今天起。
我只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