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贅男友同時和18個女孩談戀愛,我殺瘋了_第13章 我爸在結果出來之後

第13章

我爸在結果出來之後,跟我說了一句話:

“下次選人,看他對不相關的人什麼態度,不是對你。”

我把這句話記下來了,記在手機備忘錄裡,在那段聊天記錄和賬單截圖的下面。

方越在那件事徹底處理完之後請我吃了頓飯,就我們兩個,他點了一桌子菜,說是補我沒吃成的婚宴席。

“那桌菜其實還不錯,你走得太早了。”

“留著幹嘛,”我夾了一筷子,“那就是一桌普通的飯。”

“你現在沒事吧,真的沒事吧。”

“真的沒事,”我放下筷子,“方越,我認識他兩年,我知道他喜歡喝什麼咖啡,知道他左腳有一塊疤是小時候磕的,知道他看完恐怖片會做噩夢,但我不知道他有老婆孩子,不知道他有第二個微訊號,不知道他認識我的目的是什麼。”

方越沒說話。

“所以這兩年,我認識的是一個不存在的人,”我說,“那兩年都不算,不虧。”

方越低頭喝湯,沉默了一會兒,說:

“你這人,從小到大就這樣,什麼事都能給自己找個能過去的理由。”

“不然呢。”

“不然就一直過不去。”他抬起頭,“你打算怎麼辦?”

“工作,”我說,“我那個專案憋了三個月,這段時間耽擱了不少,得補回來。”

“專案?你不是說那個提案本來就有點問題,你當時拿不準。”

“拿準了,”我說,“就按我最開始的思路做,我當時猶豫是因為一直分心,現在沒別的事了,做就行了。”

方越拿酒杯碰了碰我的茶杯:

“那就做。”

鄭亦辰在事情過去大概兩個月後,在網上發了一篇很長的宣告,說他當年進入婚姻是被家庭裹挾,說他所有的感情都是真心,說他只是選錯了方式,說希望所有人給他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評論區的人把他罵得很熱鬧。

賀遙在帖主群裡發了那個連結,後面跟了一行字:

“各位姐妹,大家都看見了,他還有臉發聲明,所以我們也還有臉把手裡的證據繼續往外放。”

帖主群裡那二十二個人,各自的那份材料,後來陸陸續續以各種方式出現在了公開平臺上,每一次都有人問這個人是不是同一個鄭亦辰,賀遙每次都準時出現在評論區:

“是的。”

鄭亦辰那篇聲明發出來一週後,自己刪掉了。

再後來,我沒再主動查他的訊息。

倒是有人在帖主群裡發,說他從市裡搬走了,去哪了不知道。

我看見那條訊息的時候,正在趕我的專案提案,看了一眼,關掉,繼續敲鍵盤。

提案交上去的那天是個晴天,少有的,那段時間一直在下雨。

我站在公司樓頂的天台上,手機裡有一條賀遙的訊息:

【追回來的那部分,正式到賬了,你要查嗎?】

我回了她:

【不用查了,你確認就行,我信你。】

【還有一件事,】她發過來,【那個援助專案那邊,有個案子跟我們的差不多,想問你能不能當一個參考證人,你怎麼看?】

我在天台上站了一會兒,吹了一會兒風,然後回她:

【好,可以。】

賀遙發來一個大拇指。

我把手機揣回口袋,往天台的邊緣走了兩步,往下看,是城市下班時間的車流,密密麻麻的,聲音從很遠的地方傳上來,模糊的,混成一片。

兩年,一樁婚事,一個婚紗,一疊檔案。

最後換來一個很普通的晴天,和一個能把事情說清楚的理由。

我退後幾步,轉過身,往樓梯口走。

樓梯間的燈是感應的,我一走進去,一格一格地亮起來,從上到下,一直亮到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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