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年後,丈夫將青梅接進了家_第3章 3律師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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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來的時候,我剛喝完粥,他把一份檔案推到我面前。
“久女士,這是宣總委託我擬定的居住協議,請您過目。”
乙方自願放棄一切財產主張權利。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宣稱與甲方存在婚姻關係。
乙方若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收回住房並追究法律責任。
“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有權以身份造假為由,將乙方移送機關處理。”
當時宣景琛把身份證遞給我,開心得像個孩子。
“阿容,你看,你有身份了!你不是黑戶了!”
我捧著那張小卡片證件,哭得稀里嘩啦。
他揉著我的頭說,“傻瓜,以後你就是堂堂正正的現代人了。”
現在他用造假來威脅我,用的正是他親手幫我辦的身份。
“久女士,宣總說這是為您好。
以您的身份背景,真要打起官司,吃虧的是您自己。”
我笑了笑,“筆呢?”
他愣了一下,大概沒想到我這麼痛快。
反正過幾天就走了,籤一百份也沒用。
晚上宣景琛回來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問他。
“你今天讓律師來,是什麼意思?”
他皺了皺眉,“什麼意思?字面上的意思。
你簽了就行了,問那麼多幹嘛。”
“宣景琛,我們是夫妻。”
他笑,“阿容,你清醒一點。”
“你一個古代人,身無旁物傍身,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談條件?”
“我養著你,給你房子住,給你飯吃,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你出去問問,哪個男人,能做到我這份上?”
我看著他的眼睛。
“所以你從一開始就沒把我當妻子,只是當寵物?”
他沉默了幾秒鐘。
“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
那天在民政局門口,他單膝跪地。
“阿容,從今天起,你就是我宣景琛的妻子,這輩子,我護你周全。”
“我知道了。”
他大概沒想到我這麼平靜,又補了一句。
“你也別怪我,現實就是這樣。
你要是能在這個社會上獨立生存,
我也不會攔你,問題是,你能嗎?”
我沒回答,轉身回了房間。
我可以,但我已經不想了。
“小姐,您什麼時候回來?”
我摸著鏡框上的花紋,“他生日那天。”
“小姐,您......捨得嗎?”
我沉默了一會兒,捨得嗎?
我曾經無數次幻想過。
如果有一天能回去,我會不會捨不得宣景琛。
但我知道,我捨不得的,
是那個曾經愛我,心裡有我,對我好的宣景琛。
而那個人,早就死了。
“沒什麼捨不得的,小桃,等我回去。”
“嗯!奴婢等著小姐!”
門外傳來宣景琛的腳步聲,他去了書房。
“錦心,明天我去接你,咱們去看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