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長安城裡小有名氣的繡娘。
為了讓日子過得舒心些,夫君說在榮王府謀了個差事,守一晚別院能得一兩銀子。
我原是不同意的。這差事苦得很,一旦有差池不僅拿不到銀子,恐還會挨板子。
可夫君還是去了。他說要攢一攢銀子,日後有了孩兒才不至於讓他跟著我們受苦。
夫君去的第一晚。
我從黃昏等到了清晨,他都沒有回來。
後來有人告訴我,榮王府裡關了個姑娘。當今三皇子怒髮衝冠為紅顏,提劍刀進榮王府救下那姑娘。
而我的夫君,便成了三皇子怒救紅顏的劍下亡魂。
1
我是穿越之人。
來到異世,並沒有所謂的金手指。
長安城外的亂石坡,我在那裡待了三天。身無長物,又沒有任何手藝。進了城門,奇裝異服,必定會被別人當成妖孽。
我差點餓死在了亂石坡,好在遇見了當時的夫君。他住在附近的山上,每日靠著打獵為生。
他帶我回家,還替我獵了一隻野雞,救下了當時已經瀕臨絕望的我。
夫君不愛說話,一人獨居山上。
念著這份救命之恩,我替他洗衣做飯。一來二去,我倆之間有了些情誼。
我再也回不了本該屬於我的世界。
所以我選擇認命。
安心留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中。
夫君對我有情,在朝夕相對中,我同樣對他有意。
所以我們就在茅草屋裡成了親。
他許諾過一生一世都會對我好,我亦向他許了這一世。
可既有穿越。
那就絕不會只有我一人。
傳聞長安城裡丞相府的三小姐林玥,一朝落水後,由痴傻變得聰慧。
還在詩會上大放異彩,隨口便吟誦出了千古絕句。
驚才絕豔的小侯爺愛慕她,尊貴的三皇子亦是每日守在她身側。
就連一向放蕩不羈愛美人的榮王殿下,也收起了自己的花花腸子,眼中只看得見三小姐。
那時我便知道。
倘若這個世界有女主,那這位三小姐一定就是身負光環的女主角。
不過這都同我沒關係。
我只想守著有夫君的日子,就這麼平淡順遂地過下去。
2
成親三個月。
夫君上山打獵時受了傷,我原讓他去城裡看大夫,可夫君說城裡的診費貴得很,怎樣都不願意去。
沒辦法,我便只能揹著籮筐上山採些草藥。
我剛上山,就看見了昏迷在樹林中的三小姐林玥。
她風姿綽約,眼尾一點硃砂痣。這般明顯的標記,我一眼便認出了她。
亦是出於同類相憐,又或是做不到見死不救。我將她背下了山,照顧了三日。
林玥醒了過來。
她直說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又說起家中的嫡姐是怎樣嫉妒她,才會趁著她出城遊玩下此毒手。
她還送了我一塊玉佩。
說救命之恩無以為報,日後我若有任何事,可憑著這塊玉佩去找她。
這幾日因林玥在,為了護著閨門貴女的名聲,夫君便去了山上狩獵。
破舊的茅草屋內,就只剩下我跟林玥。
或許是同為現代之人。
我同她有許多共同語言,竟莫名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柔娘,你若願意,可跟我回丞相府。我必保你一生榮華富貴。」
林玥想勸說我同她一起離開。
可我不願。
我知曉她是這個世界的女主,那必定會陷入權力的鬥爭以及各種情愛的糾纏當中。
在這個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被誤傷。
我只是個普通人。
也只想著過最普通的生活。
守著一間茅草屋,和夫君恩愛纏綿。這便是我最想做的事情了。
而這次相救。
也不過是隨手之舉。
後來林玥離開,我便再也沒有見過她。
本以為這只是和命中的女主萍水相逢,卻不承想再次得知她的訊息,竟是我夫君身亡之時。
3
夫君的屍身被丟在了亂葬崗。
據說榮王府嫌他晦氣,所以連夜丟進了亂葬崗,連個草蓆子都未曾裹。
我可憐的夫君,就這麼暴屍荒野。
夜晚我提著燈籠,一步步踏進了亂葬崗。
遍地屍骨,滿目瘡痍。
有些屍??尚且新鮮,瞪大著雙眼,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樣。有些則已經露出了森森白骨,但都散發著極其難聞的惡臭。
我捂著口鼻,一點點翻著這些屍??,黏稠的血液沾在我手中,我強忍著心裡的噁心,足足找了半個時辰,才找到我那可憐的夫君。
我似乎有些不認識他了。
他臉上劃過了一道長痕,鮮血凝固在了臉上,有些瞧不清面容。腰間也被砍了一刀,染紅了我特意為他做的裡衣,致命的傷口則是刺中了心口位置。
死不瞑目。
我甚至都想不出,三皇子為何下手如此狠?
明明......夫君只是個普通護院。
他甚至連腰間的刀都沒拔出來,只是站在院子角落一側,就被三皇子當場斃了命。
英雄救美的豪言壯志,在整個長安城裡都傳得沸沸揚揚。
他說:「榮王敢傷玥兒絲毫,那本皇子便讓整個榮王府陪葬!」
許是為了有威懾作用。
所以三皇子把他那柄御賜的寶劍對準了我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