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學區房_第6章 岳母又說

女兒的學區房發布時間:2026-05-28作者:洛蘇

岳母又說,「離了也好,趕緊給我乖孫一個名分,大海這些年也委屈了,你也不容易。」

資訊量有點大。

乖孫?名分?委屈林大海?

每個字我都認得。

怎麼合在一起就聽不懂了?

還好,林大海「好心」的替我解決了這個疑惑,

「媽,不委屈,當初讓章強娶了悅姐我也是同意的,只要是能對悅姐好,我受什麼委屈也是願意的。」

我掐了把大腿才回過神。

什麼意思?林大海和林悅?

可他們不是兄妹嗎!

我還想再聽什麼,裡面卻沒了聲音。

站在門口確認了一會兒,他們確實不再繼續這個話題,我才推門而入。

岳母見我回來,以為我是後悔提離婚回來認錯的。

那姿態拿捏得高高的。

「你還知道回來啊!昨天你是怎麼對小俊的,把孩子嚇到半夜都驚醒,你不想離婚也行,你把那套學區房還給大海,這件事就算這樣過去了。」

我沒有回答,反而是看向林悅。

「你也是這樣想?」

林悅頭轉向另一邊,不敢和我對視。

夠渣!

我笑了笑,「要不要我乾脆把房子過戶到林大海名下?」

三人眼睛都亮了亮,眼底的貪婪毫不掩飾,

我又繼續說道,

「你們肯定是想我這樣說吧?少白日做夢了,我今天來就是提離婚的。」

「別以為我不知道,這些年你把工資都打到你媽的名下,可那依舊是婚內財產,只要我起訴你,罪名成立,那就涉嫌婚內詐騙。」

「所以,你還是老老實實和我走離婚程式,女兒撫養權給我,你那點工資我還看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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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確認了我的神情不似作假,林悅這才拍桌而起。

說來也是可笑,她難得有幾分硬氣,竟然是在我們離婚的時候。

「離婚可以!你想要女兒的撫養權,除非你淨身出戶,那套學區房也得過戶給我,否則免談!」

我看著她梗著脖子,眼底都是算計。

這才驚覺,這些年。

我究竟和一個什麼東西生活在一起。

「你憑什麼和我爭女兒的撫養權?這麼些年,女兒生病的時候你在嗎?林大海一個電話,你大半夜都要出去,女兒受傷到現在,你問過一句嗎?就你這樣的人,也配稱母親?這些年,要不是靠著我爸的關係,你以為你能走到今天這個程度?」

林悅被我撕下這層面紗面紅耳赤,一時間又說不出話反駁。

她自認理虧。

可這不代表她肯輕易和我離婚。

「我就一句話,房子給我,女兒給你,否則免談!」

「你別以為我不懂法,這些年我的工資可都上交給我媽了,你要是想打官司,我奉陪到底,到時候你的錢和房子都屬於婚內財產,一樣有我的份!

而且你這些年都在吃老本沒個正經工作,有什麼資格搶奪女兒的撫養權?!」

很好,看來林悅還特地鑽研過婚約法。

「那就法院見好了!」知道溝通不清,我也不再和林悅糾纏。

我進了主臥準備收拾好衣服和女兒的日常用品帶走。

林悅想攔著我,不讓我進去。

我直接一個側身,然後從她身邊路過,「你是忘了,我體院畢業的?」

進了房間後我才明白,林悅為什麼不肯讓我進。

因為這裡竟然有林大海的衣服!

這一刻,我開始懷疑他們之間的關係。

這真是親兄妹能做出來的?

我收拾好女兒的東西,離開家,準備繼續找顧偉深入調查。

回到住處。

沒想到顧偉卻先一步打來電話。

一開口,我就震驚了。

顧偉:「章強,你那個什麼小舅子,根本不是林悅的親弟弟!我找人調查,你岳母從始至終只生了一個,而林大海,應該是你岳母買下來的童養夫!細思極恐,他的兒子比園園還大一歲呢!」

一切真相都浮出水面。

之前林悅的一切行為好像都得到了解釋。

這樣看來,岳母顯然是知情的才對。

她怎麼能,怎麼敢放縱這段關係?

「這麼說,我才是那個第三者?」

顧偉沉思:「你別這樣想,我猜他們是為了你給林悅帶來的資源,你才是那個受害者,放心你和林悅是有法律保護的婚約,這些年她和林大海算是婚內出軌,到時候打官司肯定是對你有利!」

到這一步了,錢我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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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悅既然敢把事情做這麼絕,那我也不打算讓她好過。

我把林悅和林俊的親子報告,以及林悅和林大海的開房記錄列印成傳單。

然後請了幾個小時工,我讓他們在林悅的公司附近和家裡不同時段連續發傳單。

短短幾天,林悅騙婚的事鬧得沸沸揚揚。

至於學區房的名額,林家根本不可能主動再讓出來。

我直接以違法佔有,欺詐佔有學區名額進行了申訴,

要知道,他們替林俊辦理入學,從始至終都沒有經過我這個業主的同意,更是非法入住。

儘管現在搬出來了,我也有起訴他們的權力。

直到法院的審判書送到林悅面前,她才慌不達迭打電話求饒。

已經晚了,我掌握了林悅出軌的證據,還有她親口承認這些年打給岳母的錢都是婚內財產的錄音。

足夠我起訴了。

開庭那天,法院同時審理我和林悅的婚姻判決,以及林悅和林大海欺詐獲取學區房名額,還有對林悅的婚內財產追回起訴。

「你真狠!」

開庭前林悅在被告席咬牙切齒道。

我根本不在意。

證據一應俱全,我完勝三場庭審。

我和林悅正式離婚,女兒的撫養權歸我,以及她婚內轉移的財產我分了百分之四十,也就是二十萬。

林悅和林大海的欺詐案,法院判決取消林俊的學區名額,以及賠償我五萬元損失費。

再加上,林大海這些年所有的花銷都屬於林悅的婚內財產,法院判決,全部追回。

林悅這些年給林大海花費一百四十萬,依舊按百分之四十分配,我分五十六萬。

總共數額為八十一萬。

而我名下的財產是由我父母全資購買,不算在婚內財產。

也就是說,林悅和我離婚,什麼也得不到,還得倒貼我八十一萬。

想想我就開心。

而林悅,在這場庭審結束後,她也將收到公司的解聘通知。

她真是忘了,我爸能幫她平步青雲。

自然也能將她拽入泥潭。

總算趕在九月開學季讓園園順利入學。

而我爸媽也肩負起送園園上下學的任務。

至於我,則是出去重新找了份工作,

七年後再次進入職場,多多少少有些不適應,

好在我勤奮好學,這片職場將來總有我的一片天地。

聽說,林悅離職後到處碰壁,根本找不到工作。

當然,也有我爸的功勞。

12

薪資待遇低的,她又看不上,可生活中到處都要用錢,不得不低下頭送起了外賣。

至於她那寶貝兒子,為了讓她能繼續上學,他們一家掏空了家底才轉去實驗二小。

就連多年不上班的林大海,也不得不為了生計跑去給人當保潔。

一家人要是肯好好努力還是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要怪就怪他們把林俊寵得太過火,

才小學二年級,竟然在班上和同學打架,

硬生生拿筆戳破了同學的眼睛。

她們家不僅面臨著天價賠償,學校還要把人開除。

林悅後面還來求過我,希望我能借她一點錢。

我讓她有多遠就滾多遠,少來哥面前礙眼。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家把房子都賣了,現在一家人只能租房生活。

後來林大海受不了這種日子,直接和一個老女人跑了,連兒子也不要了。

林悅為了賺更多的錢,不得已加班繼續送外賣,就這樣因為疲勞過度,出了車禍,居然也斷了一條腿。

不過她也拿到了鉅額賠償,一家人省吃儉用的,大概能夠供到林俊上大學吧。

只是,她們的生活真的可能那麼順利嗎?

不知道,我不再關注了。

再後來,我升職加薪,女兒也格外懂事,成績優越孝敬長輩。

我覺得,這樣很幸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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