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後,嫂子成了我的仇人_第7章 妹啊
」
「妹啊,你哥家那位問我你是不是又出國了,說她還沒出過國。」
「青青,你哥家那位又在背後咒你,你注意點哈,上次你送我的粉底可太好用了,逛了一天,妝都沒花。」
我被動地吸收著各種小道訊息。
我不明白,她明明可以很好地生活。
為何偏偏要患得患失,讓自己活成個笑話?
都是成年人,她解不了困,任何人都幫不了她。
我可以不回家,但我會在假期帶爸媽出去旅遊、度假。
我會給爸媽、我哥和小侄女買昂貴的衣服,帶他們消費,買專用的好東西,在他們來看我時,請他們吃大餐,卻絕不會在秦芳身上花一分錢。
同樣,我也得到他們的親情回饋。
在我需要他們時,他們總會第一時間趕到我身邊。
她很氣,找人控訴。
「那個賤人,她不就是有幾個臭錢。」
「那個賤人,對這個好對那個好,對家裡人毫無感情。」
人家反唇相譏:「你是說你自己吧?」
「想想你剛結婚時,人家怎麼對你的,你又是怎麼對她的。」
「是你自己蠢,大家都在背後笑話你呢!」
她氣也好,鬧也罷。
日子久了,家裡人也有了一套應對她的辦法。
那就是冷淡處理,迅速離開。
沒人在乎她說的話,沒人在意她作妖。
我媽跟我說:「原本你哥對她還是有感情的,可這些年她總作,總鬧騰,你哥被她折騰怕了。」
「等孩子再大些吧,估計還是得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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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實際情況並不按預想的發展。
或許是秦芳太想賺錢,太想證明自己。
孩子半歲,她就給她斷了奶,交給我爸媽, 自己全心全意照顧小店的生意。
為了創收,她還學習了化妝。
小店生意越來越好, 光顧的人也魚龍混雜。
大約在孩子三歲後,她開始瘋狂曬動態,在親友群裡,在社交賬號。
她走馬燈似的換手機、買衣服、買化妝品、吃大餐、外出旅遊。
逢年過節還大方地請親友吃飯、娛樂。
實打實的高消費擺在眼前,親友們都誇她有腦子、有本事,會做生意。
我哥擔心錢來路不正, 多次追問她。
她都說就是店裡生意好,賺的。
可她那小店, 根本不像能賺這麼多錢的樣子。
有錢了, 人就膨脹了。
我哥他們問多了,她便不耐煩, 更加不理不睬,甚至惡語相向。
我覺得蹊蹺,提醒我哥注意。
一些新型詐騙讓人防不勝防, 像秦芳這樣的人很難清楚地判斷,可能捲進去都不知道。
最好在財務上與她劃清界限, 能離婚最好。
我哥和爸媽都嚇著了,忙與她攤牌提出離婚, 又是一番拉鋸戰。
可惜, 還沒來得及辦完手續, 她就被警察帶走了。
罪名是她參與了一項非法集資案,她借開店便利, 取得顧客信任,利用「低風險、高回報」的噱頭, 引誘不明真相的顧客參與投資。
經她手吸納的資金高達一百多萬元,自己也獲利不少。
好在, 主犯在潛逃中也一併被抓獲。
調查取證的過程讓我哥和爸媽身心俱疲, 差點崩潰。
家裡常有受害者上?哭鬧,嚇得他們連門都不敢出, 整天惶惶不安。
在她羈押期間,我哥透過訴訟與她辦理了離婚手續。
最後秦芳獲刑七年,賠償非法所得二十六萬元。
她揮霍剩下的錢和離婚分割所得幾乎全部用於賠款。
此事雖塵埃落定,可影響卻遠遠沒有結束。
家裡時常被受害者騷擾, 萬不得已下, 我讓家人悄悄離開。
在市裡幫他們租了房子暫住,等事情真正過去再回老家。
經此一事,爸媽一下子老了十歲,我哥也變得沉默, 對當初的婚事追悔莫及。
在我的陪伴和鼓勵下, 他們漸漸走出陰影。
爸媽負責照顧小侄女, 我哥也找到送外賣的活,總算是安定下來。
我爸時常唸叨:「娶妻娶賢, 不賢毀三代。」
可當初誰又能預料呢!
就像我媽, 不嫌棄秦芳沒文化、沒?識,一味包容。
只想對她好, 以心換心。
可人心總是最複雜的,且最善變的。
這樣的結局,也是她自食其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