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把警察當小偷_第3章 我倆在門口的交流周從安自然也聽見了
我倆在門口的交流周從安自然也聽見了,幾步出來詢問:「你上週過來的時候,這老闆有什麼異常嗎?」
宋月本來還有些煩躁,但在看清周從安的臉後微微一挑眉,表情柔和幾分:「你是?」
我幫著介紹:「這位是周隊長,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察。」
周從安衝宋月一點頭,接著問:「這家店裡就老闆自己嗎?有其他店員嗎?」
宋月想了想才道:「上週我來的時候好像沒什麼吧......我記不清了......」
她說著很自然地掏出手機,看向周從安:「不然周隊長咱們加個聯絡方式?這樣我無論想起什麼,都可以第一時間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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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呵,這是被大小姐主動要微信了?
我一邊腹誹周從安這張帥臉可真是受歡迎,一邊又忍不住看好戲。
周從安聞言頓了下,公事公辦:「抱歉,我們有規定,不能隨便加你的聯絡方式。當然,如果你有想起什麼可以告訴路嘉言,她告訴我是一樣的。」
示好被拒絕,宋月臉色自然不太好看,但聽見後話又開始疑惑:「告訴路嘉言?你倆關係這麼親近?」
周從安點點頭,示意身上的毛衣:「我衣服都是她買的。」
吃瓜吃到自己頭上,我一臉懵。
這話怎麼聽起來有點不對勁呢......
轉頭,果然就見宋月瞇起眼打量我,一臉意味深長。
我連忙解釋:「哎不是,話不是這麼——」
「算了,男人而已,姐妹更重要。」
宋月打斷我,表面祝福:「好姐妹,真是好福氣啊~」
實則背後一個勁掐我癢癢肉,酸得不行:「死丫頭,揹著我吃這麼好!」
「好了女士,麻煩你能再想想有關李老闆的事情嗎?」
周從安把我從宋月身邊薅出來,繼續問。
宋月一攤手:「反正上週沒發生什麼事,當時店裡就老闆一個,我也沒注意到有沒有其他店員。」
「不過......」
說到這,宋月像是想起什麼,又補充道:「這個李老闆好像是有物件的,上週我過來時他應該剛和他物件吵完架,還跟我吐槽了他物件幾句。」
周從安立刻追問:「吐槽點是什麼?」
宋月絞盡腦汁回憶:「好像是亂吃醋什麼的,我說了一句受不了就分手......」
「哦對!」她一拍手,想到了什麼:「聽我說分手,李老闆腦袋搖得和撥浪鼓似的,還說了一句『要真分手,這瘋子怕是能搞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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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莫不成真是李老闆的物件因愛生恨了?
別過宋月,周從安立刻讓警員去調查尋找,看看是不是確有其人。
我指了指店內的攝像頭:「如果是物件的話應該會經常來店裡吧?監控大概能記錄到?」
周從安有些無奈,按著我的肩讓我往前走到監控下方,伸手指著監控探頭:「看到那個沒亮的指示燈了嗎?一開始我就發現了,他這的監控應該是個擺設,根本就沒開啟。」
想到宋月買到的假貨,我尷尬一笑:「一屋子假貨的話,確實沒開的必要......」
不過話雖這麼說,周從安還是讓人去翻了翻死者的電腦,看看有沒有監控影片的留存。
眼下是真沒我什麼事了,我也識趣地提出告辭。
周從安點點頭,又問:「毛衣怎麼辦?」
我拉著他領口往下拽了把,盯著露出的一小片皮膚挑眉:「穿著唄,不然你打算裸奔啊?」
「那怎麼行。」
周從安擺擺手,也不知道是裝模作樣還是什麼,總之很正經:「不能佔老百姓一針一線一毛衣。
」
緊接著,就見他掏出手機衝我晃晃:「加個聯絡方式?等忙完我洗乾淨還你。」
我愣了一下,旋即意味深長地笑了:「周隊長,你們不是有規定,不能隨便加聯絡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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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問題略有些刁鑽了,本以為周從安會露出幾分為難窘迫,沒想到他淡定得很。
「不隨便啊。」周從安道,「你不是無關人員,你和我一起發現的屍體,朋友還是嫌疑人之一,我加你天經地義。」
我重點都在後半句:「你懷疑宋月?」
周從安聳聳肩:「如果不是咱們今天突然找上門,那她很大機率就是發現屍體的第一人,歷年犯罪記錄表明,在兇殺案中,第一目擊者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性也是兇手。」
我噎了下,一時間沒想到怎麼反駁,只好悻悻地掃了他的二維碼,驅車告辭。
本以為周從安會為了案子忙碌好一段時間,但沒想到第二天一早他便聯絡上我,表示要來還毛衣。
我對此挺意外,出命案了居然還有閒工夫給我送衣服?
等到了約定地方一看,才發現這人應該是熬了個通宵。
早餐鋪裡,周從安眼下一片青黑,正捧著豆漿迷糊,要不是我拍他一下,我都懷疑他能直接一臉砸進碗裡。
「大哥,你昨晚熬通宵了啊?」我在他對面坐下,伸手從他面前順了個包子。
周從安嗯了聲,遞給我袋子:「衣服乾洗好了。」
我咬著包子沒接:「你留著穿吧,這麼大的毛衣我也穿不了。」
周從安瞧了我一眼,開玩笑道:「這麼貴的衣服真便宜我啊?違反組織紀律啊。」
我聳聳肩:「那我也沒有其他人可以給啊,身邊沒有合適的男人。
如果你實在受之有愧,我可以拿回去墊狗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