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婆婆逼我給賓客洗腳_第7章 7
陸尋和馮嵐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最終的判決。
陸尋像是瘋了一樣,透過他的律師,瘋狂地向我傳遞著各種資訊。
一開始是威脅,說我如果把他逼上絕路,他也不會讓我好過。
後來是求饒,說他只是一時被他母親矇蔽了心,他心裡最愛的人還是我。
最後,是懺悔。
律師帶來了一封他親手寫的信,信紙上滿是淚痕暈開的墨跡。
信裡,他回憶我們從大學開始的甜蜜過往,從第一次在圖書館的相遇,到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接吻……每一個細節都寫得無比清晰。
他說他後悔了,後悔在那場婚禮上沒有堅定地站在我身邊。
他說他願意淨身出戶,願意出獄後做牛做馬,用一輩子來補償我。
他只求我能看在過去的情分上,為他出具一份諒解書,讓法官能對他從輕判決。
我看完信,沒有回覆。
我回到家,從床底拖出一個塵封已久的箱子。
裡面裝著的,是他當年寫給我的所有情書,我們五年來的所有合照,還有那些他送我的、承載著回憶的小禮物。
我將這些東西,連同他那封懺悔信,一起打包,寄給了他在看守所的地址。
包裹裡,我還附上了一張小小的紙條。
上面只有一句話:
“這些東西,連同我的愛情,都已經在你舉起巴掌的那一刻,死了。”
幾天後,馮嵐也透過律師聯絡我。
她不再是那個高高在上的貴婦人,姿態放得極低,甚至帶著一絲哀求。
她說她願意把她名下所有私產都給我,那些她藏起來的、沒有被法院查封的珠寶和古董,價值不菲。
她也只有一個要求,求我放過陸尋。
“蘇婉,我求求你了,我這輩子都毀了,但我不能讓陸尋也毀了!他是我們陸家唯一的根啊!”律師轉述著她的原話。
我聽完,只覺得可笑。
唯一的根?
我讓我的律師轉告她一句話。
“根?已經被你自己,親手刨了。”
從她決定用那三百個足浴盆來踐踏我尊嚴的那一刻起,從她為了維護自己可悲的控制慾而毀掉自己兒子的婚禮起,她就已經親手斬斷了陸家所有的未來。
現在來後悔,晚了。
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
馮嵐,作為綁架案和侮辱婦女罪的主犯,加上後續查出的多項經濟犯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陸尋,作為共犯,加上商業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這個結果,大快人心。
而曾經的好閨蜜林菲菲,也沒有逃過制裁。
我以誹謗罪和偽證罪,對她另案提起了訴訟。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她不僅需要向我公開道歉,賠償鉅額的精神損失費,她丈夫剛剛起步的小公司,也因為她的“汙點證人”身份,信譽破產,很快就倒閉了。
我父親的公司因和陸家來往密切也受到了牽連,他們跟我道歉,向我求助。
我沒有伸以援手,不趁火打劫就算報了他們的養育之恩了。
所有傷害過我的人,都付出了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