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積分制管理妻子25年,她甩我千萬賬單_第4章 4
撤銷獲獎資格、解除博導職務、開除教職。
一連串的處分通知,接連而來。
我成了整個A大,乃至學術界的笑柄。
很多人落井下石,過去被我打壓過的年輕學者,被我搶過專案的競爭對手,紛紛站出來,揭露我更多的黑料。
我試圖動用我經營多年的人脈關係,卻發現那些曾經稱兄道弟的朋友,電話不是打不通,就是藉口開會匆匆結束通話。
這個世界很現實。
走投無路之下,我只能厚著臉皮回了老家,想求我父母出面,去跟蘇晴說說情。
畢竟,蘇晴對他們二老,一向是孝順的。
我父母一開始還站在我這邊,痛罵蘇晴心狠手辣忘恩負義。
直到蔣遠帶著律師,送來了一份檔案。
那是一份二十頁的《贍養義務履行清單》。
上面用表格清晰的記錄了二十五年來,蘇晴對我父母的每一次照料。
“二零零二年,父親高血壓住院,蘇晴陪護十五天,扣除當月全部積分。”
“二零零八年,母親摔斷腿,蘇晴請假三個月在家照顧,期間無任何積分收入,靠積蓄度日。”
“二十五年來,蘇晴為二老洗衣做飯、端茶送藥,折算高階護工市場價,共計一百二十三萬元……”
而清單的另一邊,是我的記錄。
除了每年過年給幾千塊錢,其他欄目,一片空白。
我父母看著那份清單,沉默了。
最後,我媽嘆了口氣,對我說:“舟兒,是咱們蔣家,對不起她啊。”
那一刻,我連最後的親情也失去了。
法院的傳票很快就到了。
開庭那天,我站在被告席上,看著對面原告席上的蘇晴。
她穿著一身得體的灰色套裝,頭髮盤起,冷靜幹練,像一個我從未認識過的陌生人。
蔣遠作為她的律師,邏輯清晰言辭犀利,將我制定的“積分制”定性為家庭暴力和經濟控制,並提供了那本記錄了二十五年的賬本作為證據。
我請的律師,在他的攻勢下,一直退敗。
法庭上,蘇晴進行了最後陳述。
她沒有哭,也沒有控訴,只是平靜的講述了這二十五年的生活。
講她如何在一次次扣分和懲罰中,逐漸失去了自我。
講她如何在深夜的燈下,靠著翻譯那些難懂的哲學文字,找回做人的尊嚴。
她的聲音很輕,卻讓整個法庭很安靜。
我看著她,才明白我失去了什麼。
我失去的,是一個曾經深愛我,願意為我付出一切的女人。
我親手把她的愛一點一點用積分割的粉碎。
最終判決下來,我名下所有婚內財產,包括那套我引以為傲的江景大平層,一人一半。
同時,法院支援了蘇晴的“家務勞動補償”請求,我需要額外支付給她一百五十萬元。
我名譽掃地,傾家蕩產。
我的人生,跌入了谷底。
沒了工作,沒了聲譽,大房子也被變賣分割。
我只能在大學城附近,租了一間陰暗的地下室。
為了餬口,我放下了教授的架子,去給考研的學生做私教,講的還是我最熟悉也最諷刺的專業課。
有一次,我在一個學術論壇上,看到了蘇晴的訊息。
她以“德語翻譯家和學者”的身份,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專著,《論施密特哲學思想中的自由與規訓》。
書的扉頁上,寫著一句話:
“獻給所有在規訓中,依舊沒有放棄自由靈魂的女性。”
我知道,那是在說她自己,也是在審判我。
兒子蔣遠來看過我一次。
他沒有叫我“爸”,只是平靜的告訴我,蘇晴用她分到的錢,聯合幾位律師,成立了一個公益性質的法律援助中心。
專門幫助那些在婚姻中遭受不公待遇,卻無力反抗的女性。
“她說,她淋過雨,所以想為別人撐把傘。”蔣遠說。
我看著他,這個我曾經以為最像我的兒子,如今卻活成了我理解不了的樣子。
他眼裡有光有信念有愛。
而我的眼裡,只剩下灰燼。